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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执业36计!

2015-04-14 法务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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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:水木社区 作者:吴雷


小编有话说:

本文摘自水木社区,吴雷律师的经验总结汇聚成文,希望本文能对新进律师有借鉴和引导作用,对于资深律师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。同时,此文内容并不限于律师学习,法律人都可以参考领悟,对于工作非常有助益。


第一计:少廉寡耻――不是说要大家不要脸,是让大家更重视求实务真一些,更落落大方一些,虚头巴脑的面子不要也罢。本所原来有一个律师,来所近一年了,让他去立案,他说一个人不敢去,我当时就说他:“你都工作这么长时间了,还有廉耻啊,抛弃廉耻之后你有什么可怕的?”还有一个律师,王英哲律师上午给他布置工作,让他给证监会打个电话,一直到下午三点,王律师问他电话打了吗,他说一直没有人接。王律师说你现在打。他拿起电话一边拨号一边说:“肯定没人接。”这时电话那边有人了,他紧张地说:“啊,啊……,有人接了,”然后就把电话挂了。归根结底就是廉耻之心作怪。

第二计:沉默是金――就象宏久(本所主任)转述北大的罗豪才老师的话说的:人的大脑记忆是有限的,只要我们知道“门”就可以了。至于门里面是哪张床就不用管了(这句是宏久自己加的)。我不同意宏久所谓不用知道床的说法,各位都是大学里出来的,好多在大学谈过男女朋友,你去找你朋友光知道门不知道床行吗?扯远了。我的意思是说,大家不可能什么都知道,不知道的时候不要瞎说。俗话说:“万言万当,不如一默。”

第三计:大日炎炎――抬高自己,树立形象,俗话就是“吹牛”。在谈客户的时候适当的吹吹牛是有必要的。

第四计:投石问路――多想点方法,没有确定之前不要付出太多工作量。在客户没有定你之前,可是试探性地作一些工作,不要上来就把自己陷进去了。

第五计:化简为繁――这点很重要,每一个简单的事情都可能有非常复杂的背景,本所大部分客户是涉外客户,好多业务是计时收费,一件事情可能用两页纸就完成了。但我看到有些香港律师、国外律师能翻过来掉过去的写70多篇,正面论述又反面论述,一会解释一会定义,等等,工作量上来了,律师费提高了,客户还觉得你很专业。

第六计:推波助澜――在工作中,律师可以适当的时候加点劲,让问题尽快显现出来,反而更易于解决,当然也更有利于客户下定决心来委托你。

第七计:耸人听闻――在和客户分析问题的时候,要对重点部分着重强调一些,适当夸大一些,更易于引起客户重视,这也是一种对客户负责人的做法吗。

第八计:避重就轻――经常有些客户会让你出一些风险很大又很无聊的意见,这时候,你应该尽量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。

第九计:落井下石――主要是在诉讼中对敌方客户,抓住对其不利的敌方朝死里整他,直至他结了城下之盟为止。

第十计:换汤不换药――本所好多业务都是大同小异的,有些文件改头换面就行了,经常看看本所一些资深律师作过的同类业务的文件,避免重复劳动。这样既能提高见识又能节省时间。

第十一计:无事生非――我就不信搞经营的企业没有什么法律风险。告诉他们,即使现在没有将来也会有,这样你就经常会有事可干了。

第十二计:打情骂俏――适当地作一些无伤大雅的调笑更有利于交流。

第十三计:王顾左右而言他――前面已经说过“沉默是金”,但有的时候你不懂也必需说,这就要学会转移话题,转移别人的注意力。

第十四计:以假作真――作诉讼的律师都知道,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许多时候是不一样的,有时候是黑白颠倒的,为了客户的利益,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一些有利的事实成就为法律事实,把不利的客观事实利用法律形式变更为为我所用的法律事实。

第十五计:以邻为壑――趋利避害,仁者所以为之,对于本所的竞争对手,不妨挖挖墙角放放水之类的。

第十六计:指鹿为马――灵活运用证据和法律是很重要的,同一证据和法律,从不同的角度运用,结果往往完全不一样。

第十七计:狐假虎威――孟子说:“君子性非异也,善假于无也。”大概是孟子说的吧。正如宏久刚才讲的,本所是一个非常有利用价值的一个平台,不妨经常利用一下。有些很有声誉的律师,比如在座的宏久律师,余超律师,大家不妨经常提一提。余超说他没有声誉(声誉)?这点我知道,因为他还没有结婚吗?

第十八计:乘人之危――这点和“落井下石”有些相象,又不完全相同,前者仅可以对敌人,这点也可以对客户。有些客户,你为他作了许多工作,他却拖延你的律师费,你有必要掌握在他对你有所求的关键时候把律师费的事情提出来,效果会好一些。

第十九计:以偏概全――简单的说就是举一反三,触类旁通。在分析问题的时候,抓住一点,想像一下事情的全貌。

第二十计:借鸡下蛋――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学会利用别人的资源或者是别的律师所的资源,或者是别人的脑子。

第二十一计:讳莫如深――律师是专业人士,所专业就是很高深,表现的高深一些会避免别人提出一些无聊而你又无法解释的问题。让人不了解,事情往往好办。

第二十二计:贼不走空――发现线索或者目标,牢牢盯住它,总不至于没有任何收回,不能收到金钱也要收到教训。

第二十三计:遍地开花――谁也不知哪块云彩会下雨,平时散播一些种子,说必定哪块地就发芽了。不要太急功近利。

第二十四计:招摇过市――增加律所和律师的知名度是很重要的,竞天一向很低调,此前连一个像样的网址都没有。我象大家在有机会的时候还是在适当的场合里多露露脸会好一些。

第二十五计:坐地分赃――这里主要说的是合伙人合作的事情,尽快分配利益有利于进一步的合作。

第二十六计:盗亦有道――恪守既定的游戏规则,作为本所每一个人,这一点都非常重要。尊重本所的规章规定,遵守已经形成的惯常规则是游戏的最低要求,否则是没有人愿意带你玩的,你到什么地方也别想玩舒服了。

第二十七计:文人相轻――在座的都是新人,自信对你们来说是很重要的,不要被老板的几句批评就给打击掉了,要充分相信自己的素质,相信自己的潜质,只要你愿意,只要你努力,你会比别人做的好。

第二十八计:道貌岸然――就是注意执业形象的意思,律师的形象很重要呵。执业形象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行头装束了。看看在座的宏久律师、余超律师,他们无论阴天下雨都是衬衫领带,他们就是道貌岸然的代表。

第二十九计:卸磨杀驴――注意,不是针对在座的各位,是对客户而言,刚才宏久律师说了,本所的业务层次是很高的,没有任何狗屁倒造的民刑案件,随着我们的不断发展,我们原有的客户或者业务相形之下层次已经很低了,怎么办?淘汰他们呗。经常更新,才能保持生力。

第三十计:捕风捉影――注意信息的捕捉,这里说的信息是法律信息和业务信息,两点一样都很重要。律师作为一个专业服务机构,多知道一些。

第三十一计:捧杀计――这一点,李达做的比较好。刚才余超律师说,要经常给合伙人打个招呼会有好处,我觉得并不这么简单,本所在我和李达的带领之下,吹捧之气已经蔚然成风,见到合伙人不应该是仅仅一个招呼,应该吹捧,不管他穿着有多难看,长得有多畸形,见到男的就称率哥,见到女的就说:“你穿得好漂亮(票量)啊!”管保对你有好处。

第三十二计:棒杀计――防止骄傲情绪。

第三十三计:见缝下蛆――注意培养业务资源。

第三十四计:闪烁其辞――永远给自己留有余地。

第三十五计:一本万利――多考虑成本和获得。

第三十六计:千金一诺――别忘记收律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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